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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GB1和GB2资质?

2023/8/18次阅读
申请GB1和GB2资质如下:
安装资格审查程序包括:准备、申请、验收、邀请审查、试安装、审查、批准和颁发证书。
1.首先,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申请安装资质的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填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申请表》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GB、GC2、GC3安装资质申请人应当向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验收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抄送申请人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2.接受
①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同意受理的,应当在45日内发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地的省、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人不同意受理的,还应当在4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省、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② 如压力管道属于以下装置之一,则不接受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申请:
(1) 不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安装单位;
(2) 社团、协会、咨询和其他单位;
(3) 从事压力管道构件制造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单位;
(4) 从事压力管道部件制造企业安全登记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审查的机构;
(5) 其他不符合本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的。
③ 中标通知书有效期为18个月。因申请人原因,申请人未能按时完成考试的,录取通知书自动失效。
3.回顾
① 申请人收到验收通知后,应当邀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审查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审查指南和细则。申请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细则、审核指南和审核规则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通过后,申请人应进行审查。审查机构应当在开始审查前向受理机构备案。
② 审查工作分为条件初步审查、安装质量审查和联合审查:
条件初审由审核机构进行,审核机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审核人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核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审核组长由具有3年以上审核经验的人员担任。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条件初审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审查管理者代表、责任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以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
审查机构应当就初步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申请人,同时提交受理机构。根据审查机构的意见,验收机构出具《压力管道试安装许可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九),通知申请人准备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进行安装质量审查。
安装质量审查应在条件初步审查后进行,审查机构应成立审查小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审查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评审组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多次评审,每次评审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一般情况下,一次审查的时间不得超过3天。
安装质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人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重点是审查材料、无损检测、检验和其他过程以及质量体系的运行。
审查机构应当就安装质量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申请人,同时提交验收机构。
联合审查由审查机构组织,受理机构协助。联合评审组由验收机构代表、评审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验收机构代表为组长;评审组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联合评审应对初步条件评审和安装质量评审的结果进行评审,重点对初步条件评审和安装质量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接受机构的代表应当在联合审查期间对审查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联合评审的评审时间不得超过2天。
具有GB、GC2、GC3安装资质的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派代表参加联合审查。
③ 联合审查结束时,联合审查小组应发布联合审查报告。联合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评审工作概况、评审内容、专业团队的评审意见、评审的许可级别和安装范围、评审组的评审意见、评审组成员名单(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责等)。
④ 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分为合格意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1) 合格的
如果满足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所有条件和要求,则可评定为合格。
(2) 基本合格
基本满足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条件和要求。在技术力量、生产设备和质量体系运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整改后符合要求的,评定为基本合格。
(3) 不合格
不符合(1)或(2)要求的装置应被评定为不合格。
⑤ 如果联合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基本合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并提交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确认整改情况。
如果在两年内,联合审查小组提出的安装资格审查意见不合格,则不得接受。
⑥ 审查机构应及时汇总申请人的自检、初步条件审查、安装质量审查、会审和整改确认报告,形成综合材料,提交验收机构,经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查后抄送申请人。
⑦ 必要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可以派观察员参加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联合审查。
4.批准
对于GB级、GC2级、GC3级压力管道的安装资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在审查综合资料后提出审核结论。考核合格的,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批。
不予批准的,受理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和评估机构。
5.签发证书
① 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一式六份(一正五副),一正一副送安装单位,一份送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评价机构管理部门备案。
②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上必须注明经批准的安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安装资质等级和条件。
③ 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压力臂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经申请、审批,并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GA和GCL安装许可证,撤销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领取新的许可证。
④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综合材料后,一般应当在45日内完成被批准单位的发证手续。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应按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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